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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7 11:4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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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入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公布。如有疑问请与乐山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山市天星路349号;邮编614000;联系电话:2428308)。

一、概述

2017年,乐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乐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执行。

(二)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市信息中心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并在完成培训的同时,对我局各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三)拓宽载体。采取多种措施,使用多种渠道发布信息。一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二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三是通过局机关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公开信息。四是通过《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乐山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12315热线电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受理群众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91条,其中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167条,通过乐山市工商局红盾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10件,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也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数量相对较少。主观上非常重视公开工作,但限于客观上连续体制调整下划,人员缺乏、力量薄弱,信息公开周期较长,公开信息的数量还有待提高。

2.公开范围相对保守。互联网网情日益复杂,大众舆论还不够理性成熟,对可以公开的范围持审慎态度,过多的担忧因为公开信息引发舆情,因此在公开范围上涉及工作动态的多,触及核心的少。

(二)下一步打算。

2018年,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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