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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3年,乐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乐山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执行。
(二)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市信息中心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并在完成培训的同时,对我局各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三)拓宽载体。采取多种措施,使用多种渠道发布信息。一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二是通过我局的红盾外网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三是通过局机关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公开信息。四是通过《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乐山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12315热线电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受理群众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内容及时添加完善。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45条,其中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110条,通过乐山市工商局红盾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5条,我局门户网站共开设10个栏目(包括:网站首页、政务动态、政务公开、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科室频道、消费维权、创三满意、办事服务、互动交流),认真做到了信息及时更新,全年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图片新闻、工作动态、消费提示等信息,年访问量达10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二是加大本局网站“乐山市工商局红盾外网”的更新、维护工作,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发挥本局网站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作用。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