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2437026
网站标识码:5111000059 蜀ICP备12008332号-2
年关将近,年味渐浓,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但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正确购买、安全燃放。
购买烟花爆竹的“四个要”
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点)购买。
选购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志,选择绿色字体标注有“个人燃放”的C级或D级产品,切勿选购红色字体标注有“专业燃放”的A级或B级产品。
应选购外观整洁、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的产品,尤其是杜绝购买“加大加空”的组合烟花产品,且标志完整清晰标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并向商家索要购买票据凭证。
进店时不得携带火源火种,严禁吸烟,切勿在烟花爆竹零售点附近试放烟花爆竹产品,取拿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抛摔、碰撞,不得随意拆卸烟花爆竹销售包装单元。
燃放烟花爆竹的“五注意”
明确所在地区的禁燃禁放区域,禁止在这些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车站、码头、学校、市场、加油加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应选择空旷、平坦、坚实的场地,不要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时,切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燃放前,应认真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熟悉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规定等;燃放时,要保持警觉、清醒,严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在正确识别引火线点火位置后,保持身体侧位,身体任何位置不得立于产品喷射方向,用香支或香烟点燃,点燃后立即离开至安全距离观赏。
如引火线未引燃产品或燃放产品中途熄灭,禁止再次点火,不得立即靠近产品查看。需在安全距离等待15分钟后,确认产品无再次燃烧现象,将对残留产品灌水处理,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联系经销商进行后处理。
来源:天府记市
特别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