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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 2025-06-06 05:1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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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行业协会:

2025年高考、中考临近,为维护广大考生、家长价格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餐饮、住宿、交通、停车等领域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得实施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五、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中高考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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