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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5-06 11:2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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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消费者假冒伪劣食品辨识能力,切实维护农村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温馨提醒在购买食品或就餐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避免假劣食品“五注意”

1.注意辨别过期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已经变质,食用后容易引起身体不适,危害人体健康。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的食品在保质期限内。

2.注意辨别“三无”食品。“三无”是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厂家等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

3.注意辨别“山寨”食品。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外观包装、商标与品牌产品相似,但质量低劣的食品。如:仿“康师傅”的“康帅傅”、仿“雪碧”的“雷碧”等。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商标、生产厂家等信息,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仿冒食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4.注意辨别来源不明肉类产品。购买肉及肉制品时,要选择有正规生产经营资质的商家,查看标签标识或检验检疫票据是否清晰完整,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肉制品。

5.注意辨别虚假宣传的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降糖降压等)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

安全选购食品“三要点”

1.要选择正规渠道:假冒伪劣食品多被不法商贩在一些农村集贸市场、路边小摊、流动摊贩等不易监管的地点(场所)进行销售。请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超市等。

2.要仔细查看包装: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胀气、渗漏等问题;查看食品标签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清晰完整,缺项或模糊不清的食品需谨慎购买。

3.要观察食品外观:观察食品外观、色泽、质地是否正常。如牛奶出现沉淀、豆腐有异味、猪肉酮体无章等,可能已变质或来源不正,切勿购买食用。

农村集体(农家乐)聚餐提示

1.临时集体聚餐事先要报备。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事前向属地食安办报备聚餐时间、地址、人数、加工制作场所、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等内容,签订承诺书,接受管理监督。鼓励开展在线报备。

2.危险有害物品要管好。醇基燃料要专人管理,加入颜色或增臭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误饮。农药、鼠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3.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乡厨”团队)等应提倡文明餐桌礼仪、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合理配置菜品、不求奢华、不讲排场,引导宾客珍惜粮食、剩菜打包,反对食品浪费。同时,用餐人数1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应留样,每个餐品分别留样不少于125克,并置于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举报热线:如发现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同时,购物时、就餐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便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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