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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持续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在2023年年初,沐川县“长江禁捕”办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开展“长江禁捕”执法检查,持续打击销售长江领域非法渔获物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涉渔行为,为新春佳节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联合检查组深入超市、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店、渔具店等场所,重点检查了经营户是否存在偷售河鱼、河鲜行为、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消费野生江鱼的违法行为;查看各经营单位购销水产品的相关进货查验凭证、记录,查看是否存在招牌、菜单及广告牌违法使用“野生江鱼”“野生江鲜”“江鲜”等内容。执法人员同时还向各类水产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宣传了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要求广大经营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主动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保存好相关进货台账和票据,配合监管部门共同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者在采购水产品时未坚持索证索票或者台账记录不全,张贴的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画有破损或已毁坏等,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并现场要求经营者重新张贴宣传画。
本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渔庄3家、餐馆13家、商场超市2家、渔具店54家,农贸市场2个,水产品经营店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