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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共抽查乐山市内流通领域家用塑料袋、燃气用具、日用及化工品、石化产品、运载工具、纸及制品、珠宝首饰等7类产品105家单位146批次,产品合格125批次,合格率为85.62%,发现不合格产品21个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4.38%。具体如下:
(一)塑料购物袋。本次抽查了9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0.00%。重点对环保要求、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环保要求、落镖冲击、封合强度。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为了节省用料、降低生产成本,选择生产过薄的塑料袋;2.生产工艺的落后和对产品质量控制的不严格,导致生产出的塑料袋厚薄不均,韧性不足,抗裂能力较差,难以满足环保要求和消费者需求。
(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本次抽查了9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重点对结构(进气口连接和尺寸、出气口连接和尺寸、过流切断安全装置)、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家用燃气灶。本次抽查了13家受检单位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6.7%。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C0a=1)、温升(操作时必须接触部位)、熄火保护装置(开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结构的一般要求、电点火装置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不精,导致燃气喷嘴尺寸及相关部件指标无法达到设计热负荷要求,且未做好进厂检验和出厂检验工作,使得实际热负荷与标称值存在偏差。
(四)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本次抽查了8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0%。重点对结构与尺寸、气密性、耐压性、弯曲性、耐安装性、标志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结构与尺寸。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标识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产品上标注相关信息;2.原材料选择不当、制造工艺缺陷、连接部件设计不合理等,导致样品在检验过程中出现泄漏、脱落等安全隐患。
(五)商用燃气灶。本次抽查了2家受检单位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0.00%。重点对通用结构(一般要求、燃气管路、空气供应和排烟系统、电气系统、水系统)、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运行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α=1)、熄火保护装置、点火器(点火性能)、稳压器(稳压性能)、表面温升、电气性能、辅助能源、中式炒菜灶热效率、特殊要求(耐久测试除外)、标志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气性能、标志、通用结构(电气系统)。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生产厂家制造工艺缺陷和质量控制不严,导致样品的电气系统组件的装配、焊接等工艺不符合标准,进而影响电气性能;2.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标识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样品标志上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六)灭蚊器。本次抽查了7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重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烟花爆竹。本次抽查了8家受检单位16批次产品。重点对包装、运输包装标志、销售包装标志、外观、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计量误差、燃放性能缺陷、烧成率、色火、燃烧物、火焰及带火残体距离、点火引火线类型、固引剂、筒体联结、漂浮物和雷弹、隔板与垫板、主体稳定性、药量、药种(氯酸盐)、底座、底塞、运动、爆炸部件与相关附件材质、手持部位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液化石油气。本次抽查了20家受检单位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00%。重点对C3烃类组分(商品丙烷)、C4及C4以上烃类组分(商品丙烷)、(C3+C4)烃类组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商品丁烷)、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商品丁烷)、二甲醚含量(体积分数)、铜片腐蚀(40℃,1h)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C₃+C₄)烃类组分(体积分数)。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控制原料质量,导致产品中的烃类组分含量不符合标准。
(九)电动自行车。本次抽查了5家受检单位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80.00%。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连接、电压、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外露可导电部分触电防护、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照明、互认协同充电、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布线与连接、标识与警示语。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制造工艺缺陷,导致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缺乏与充电器互认协同充电的功能,布线安装和车灯的配光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2.对产品质量和标识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蓄电池标识与警示语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十)湿巾。本次抽查了6家受检单位6批次产品。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包装密封性能、真菌菌落总数、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纸巾纸、卫生纸。本次抽查了9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灰分、横向抗张强度、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纵横向平均)、甲醛含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翡翠。本次抽查了5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0.00%。重点对珠宝玉石定名、贵金属材料及含量、标识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商家可能为了吸引消费者或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翡翠的产地或种类,或提供虚假的颜色分级和净度级别信息,导致标识不规范。
(十三)贵金属饰品。本次抽查了5家受检单位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0.00%。重点对贵金属材料及含量、贵金属质量、标识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贵金属饰品标识的国家标准理解不够深入,对贵金属纯度、材料名称、厂家代号等信息的标注存在错误或遗漏。
(十四)电动自行车配件。本次抽查了10家受检单位11批次产品。重点对防触电保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错接、外壳冲击、内部布线、电源软线及输出线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