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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的巡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拆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现将查办的1起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旨在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更好指导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坑”依法选购合格产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
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某电动自行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案情简介:
在五通桥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竹根镇文化街的某电动自行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整车质量进行现场测量,发现该车行销售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R3127Z),数量2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上述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上述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共计7996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主动公开承诺“拒绝非法拆装改装”,不得进行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主动采取可追溯、可备查的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售车辆符合最新标准要求且已获取有效认证证书。
来源:微五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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