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2437026
网站标识码:5111000059 蜀ICP备12008332号-2
为深化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治理成果,有效遏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4月-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向全社会常态化公开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经许可(备案)、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回收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3.生产销售“仿名牌”、“傍名牌”的侵权食品、掺假掺杂食品、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食品;
4.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
5.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6.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的;
7.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
8.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否乡镇(街道)申报备案,承办者是否具有举办“坝坝宴”的合法资质等;
9.线上线下涉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
(二)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主要经过等)、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和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269号,邮政编码:614000。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