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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驾驶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9 02:2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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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乐山市全市范围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编外驾驶人员1名,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招聘岗位与人数:驾驶员,1名。

2.年龄与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驾驶员岗位要求:

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素养,政治素质高;

② 熟知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知识,具备熟练驾驶技能,具有C1及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具备驾驶员岗位从业经验2年以上;

③ 履行编外人员义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加班及临时性任务;

④ 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⑤ 过往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无纹身,无吸毒、赌博及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 车辆驾驶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故,近五年无严重或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⑦ 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退伍军人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起至2024年425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截止日填写报名表,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需资料交至劳务服务公司

3.报名地点、联系方式:乐山市友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张女士 18980270557。

4.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上午12:00前带上以下材料到乐山市友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863号3栋4层401)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逾期未按时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查后向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驾驶人员,采取面试与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

1、考核方式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应聘者由考核组根据驾驶岗位要求进行面试考核,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前三的人员确定进入下一实践操作考核程序

2)实践操作考核选人员跟班外出工作一天,考核应聘人员驾驶实际操作技能及工作综合协作能力根据招聘名额、被考核人员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面试及考核时间、地点

①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246号)。

操作考核时间、地点20244289:30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体检

1、体检标准考核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体检复检及递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审核确认和聘用

1、综合考察: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劳务服务公司派遣至我中心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如不合格,则安排参加实践操作考核人员按照该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试用考察

2、审核确认: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综合考察确认合格后,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由劳务服务公司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招聘审核确认和编制外聘用手续。

3、聘用形式:劳务派遣

三、考核合格录用后待遇

工资报酬按照用工单位编外人员相关岗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驾驶员出差补助按照中心《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按劳动合同法购买五险一金;其他福利、休假按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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