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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2-12 10:4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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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监督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全市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明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文旅发展年”主题,重点实施四大行动,切实提升现代市场治理能力,为服务“旅游兴市、产业兴市”,实现“两个加快、一个争创”、奋力走在全省七个区域中心城市前列,推进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民营经济助推行动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强化政策落实,持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包”,保障民营企业享有公平待遇;扩大规模总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证照分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亲清关系,完善政企沟通、维权服务、社会评议机制,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围绕我市“3+1”现代产业体系、“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实施“乐山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硅产品、建筑陶瓷产品质检两个国检中心,再创一批国省知名品牌和质量标杆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建设,推动四川省多晶硅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支持市中区、五通桥、沙湾区、夹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加强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有机产品品牌培育、有机产品认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三是市场环境优化行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2020文旅发展大会举办为契机,深化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整合提升“诚信乐山消费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一批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街道、商场(超市)、行业和企业,打造一批综合性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区域;持续开展国家级全域旅游服务、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加强民生计量、价格监督、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消费满意度;以“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为起点,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坚持“四个最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条安全底线;加大“双创”攻坚,牵头抓好乐山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和市场环境推进组工作,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氛围。四是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速理念融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争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新时代市场监管卫士;加速业务融合,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市场监管队伍;加速工作融合,探索“互联网监管”,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行政执法为重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发挥综合执法改革效应,提高现代市场监管效能。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乐山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乐山市计量测试所、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562.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62.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12.83万元,其他收入20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562.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70.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3万元,专项支出6441.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2.83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44.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5.39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5.93万元,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36万元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06.23万元,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为2376.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0年预算数为775.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质量安全监管(15):2020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2020年预算数为126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0年预算数为1671.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为72.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0年预算数为9.94万元,主要用于: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9):2020年预算数为77.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0年预算数为2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0年预算数为12.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0年预算数为454.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0年预算数为227.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0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行政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0年预算数为10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行政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0年预算数为54.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0年预算数为506.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2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68万元,支付项目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9.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4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1.7万元。公务接待费6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3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0.2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5辆,其中:轿车63辆,越野车2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0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84万元,下降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6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562.8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128万元,主要为食品、药品抽验成本支出、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项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公开表)-市场监管局.xls

 附件2.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iu1).xls

 附件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4.食品药品项目绩效.xlsx

 附件5.整体绩效 市场监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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