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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动态/长江禁捕市场监管在行动
长江禁捕,一方面要禁止捕捞,一方面也要管住市场,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迅速行动,积极推动长江禁捕工作有效实施。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市中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于8月11日到市中区苏稽镇开展联合执法。在餐馆,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水产品养殖池,审阅菜单、餐场所内广告标语、牌匾等,全面检查餐馆是否存在采购长江流域及保护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现象。针对餐馆门口的不符合规范的店铺招牌、标语等,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店家立即整改。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时、不定期开展部门联合突击检查,对非法捕捞行为形成震慑。
犍为县市场监管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严禁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厉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该局先后检查各类餐馆、火锅店20余户,检查集贸市场3个,对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水产品、菜单、名片、店招、墙体广告、宣传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责令修改菜单10户,撤除涉及野生鱼、河鱼等内容的店招和宣传广告15处。
沐川县市场监管局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水产销售、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违法经营销售、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水产品行为、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或以“野生鱼”“江鲜”“河鲜”及类似语言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在微信群、公众号发相关政策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相关经营业主进行广泛宣传。目前该局已张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通告海报94份,微信群发宣传12个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产品经营、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86户,清理撤除涉及“野生鱼”“河鲜”内容的菜谱、标识4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收购、加工、销售水产品等市场经营行为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管。10日,该局检查发现马边顺昌农贸市场一经营门店内正在销售野生黄颡鱼8斤。经执法人员现场普法,该门店主动将野生黄颡鱼放生马边河。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共200余家次,拆除8家含不规范字样的招牌,撤销11户含不规范字样的菜单;印发禁捕禁售渔获物通告和宣传资料200余份,上门宣传200家次,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此,我们向全市人民倡议,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合法经营,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