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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6 09:16     来源: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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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乐山市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乐府办发[2018]14号)有效期已届满,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局对《乐山市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128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地址:乐山市中区龙游北路269号。收件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联系电话:2428322

附件: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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