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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口号和主题标识(LOGO)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4 02:3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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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浓厚创建氛围,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口号和主题标识。

一、征集内容

(一)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口号;

(二)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标识(含LOGO主体、字体、色彩)

二、征集时间

2023年4月16日至5月5日24时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一)宣传主题口号

1.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紧扣乐山市城市形象、人文特点,体现乐山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愿景,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

2.主题明确、振奋人心、朗朗上口、简短有力,内容文明健康,易于传播,立足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与中国美食地标城市”相匹配的食品安全城市水平

3.宣传口号字数控制在8-16字,可附上简短创意说明或描述(不超过150字)。

(二)主题标识

1.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紧扣乐山市城市形象、人文特点,体现乐山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愿景,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吸引力,能引起大众的共鸣,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易于传播,立足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与中国美食地标城市”相匹配的食品安全城市水平

3.形象LOGO包含:(1)标准图形;(2)标准图形与中文“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结合;(3)标准图形与英文结合(英语名称可以合理缩写设计或予以其他契合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英文构思)。设计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4.应征作品须报送电子稿(彩色、黑白各一份),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M。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5.应征作品须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作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奖项设置

(一)宣传主题口号

1.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

2.宣传口号入围奖1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二)主题标识

1.主题标识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2.主题标识入围奖4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应征宣传主题口号作品登记表或主题标识作品登记表含应征作品)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lsssab2023@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标识+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肖蕾,联系电话:19181330787。

七、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初选入围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复评。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评选出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

八、注意事顶

(一)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主题口号、主题标识一经入围,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二)应征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大会、品牌宣传口号和主题标识雷同,且尚未注册;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他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作品征集阶段设计者保留AI、CDR或PSD源文件,方案一经入围请提供相关设计稿源文件。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创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为准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附件: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口号和主题标识(LOGO)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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