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2437026
网站标识码:5111000059 蜀ICP备12008332号-2
为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近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积极部署,多举措推进“两个规定”落实。
该局统计梳理辖区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相关信息,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建立A、B、C、D主体监管级别,明确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标准生产和销售企业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要求企业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和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并持续运行,压实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切实提升数据赋能基层市场监管能力。
同时,针对重点生产企业,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实验室和成品库,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设备运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产品包装标识等,并重点对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行情况、产品风险防控机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该局检查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240余家,全县已纳入“两个规定”平台监管企业212家。下一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县域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筑牢产品质量安全“警戒线”,确保“两个规定”按要求、按步骤顺利实施。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特别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